“感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偏不袒,不停的奔忙,帮我们化解了这个纠纷。”案件第三人吴某的儿子为承办该案的行政庭庭长、一级法官郭鸣送来锦旗。
这是龙马潭区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原告杨某在某诊所门口停车,被案外人的车辆挡住,杨某便出言不逊。第三人吴某在诊所门口听到杨某骂人,便向他询问情况,在交谈中,两人言语发生摩擦,从谩骂逐渐升级到持械、动手。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后,鉴于双方都有殴打的行为,对先动手的吴某处以500元罚款,对杨某罚款200元。杨某不服,认为后来参与纠纷的吴某的丈夫和儿子不仅仅是在劝架,还对自己挑衅动手,也应当被处罚,便提起诉讼,要求区公安分局对另外两人予以行政处罚。庭审过程中,杨某多次提及自己被打就医的情况,称“打完行政官司会继续打民事官司”。 原告态度强硬,如果一板一眼地讲法条、走程序,就算结案,也不能“事了”。承办法官通过分析研判,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才是息诉止争的关键。 承办法官郭鸣首先找到行政机关,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又从原告的真实诉求入手,积极与第三人沟通。在交谈期间,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辅以心理疏导,引导双方以解决矛盾为目的,卸下防御的“盔甲”,真诚地展开交流。最后,在法官、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补偿款项一步到位,原告当庭撤回行政诉讼,不但高效解决了此次行政诉讼,也避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民事诉讼,将矛盾化解在初期阶段,真正做到了“抓前端、治未病”。 “打官司的目的是解决争议,解开群众的‘心结’,才能实质性地化解争议,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本案的承办法官郭鸣说。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龙马潭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实质化解纠纷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龙马潭区法院将继续以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为抓手,深化府院联动,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