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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纠纷 联合调解护亲情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唐英杰 发布时间:2024-07-19 09:27:25

“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和大家……”7月16日,一名老人在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调解室内激动地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原来,这是巡司法庭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及当事人亲属在诉前化解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当事人为表达谢意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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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原告已年过七旬,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并随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但生活观念的差异使得老人经常与儿子儿媳因琐事产生争执,原告遂一纸诉状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儿子支付生活费等费用。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核实案情并安抚疏导原告情绪,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但属于家事亲情纠纷,直接裁判可能激化父子矛盾,不利于家庭和谐与亲情关系的维系,遂联系辖区特邀调解员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邀请双方当事人亲属参与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重点从法理逻辑、特邀调解员围绕情理伦理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交替穿插双方亲属的劝慰。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心结得以消除,亲情的裂缝得以弥合,被告同意履行赡养原告的义务,原告则自愿撤回起诉。

法官后语

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位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孝敬老人,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更是精神上的慰藉。近年来,筠连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用心用情调解家事纠纷,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情裂痕,促进家庭和睦,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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