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源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执访合力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案结事了的同时兼顾法理情理,切实提升了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陶某某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妻子不认可盐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结果,从2021年开始多次到盐源县人民政府和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访,纠缠执行法官,在法院门口撒泼,口出恶言,扰乱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为彻底解决陶某某的信访案件,盐源县人民法院主动参与到信访案件的办理中,执行法官坚持落实信访责任,经过多次的协商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陶某某一次性支付张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2万元,双方当场交付现金,张某某及其妻子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本案案结事了。
在案件进入终本后,不是意味着人民法院不管不顾了。盐源县人民法院始终倾尽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把胜诉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让每个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执行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