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法院多悦法庭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坚持以“法院+社区”为载体,打好“诉源+执源”治理组合拳,推动案件由“末端执”到“前段治”。近日,该法庭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帮助下寻得当事人,成功调解两起案件,均当场履行完毕,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案例一
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诉眉山某房地产公司立即交付其购买的商铺。在诉前调解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法律关系并非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实际的买卖合同关系,眉山某房地产公司欠彭某(第三人)工程款,彭某欠李某贷款,经三方协商进行债务抵消,故由该公司直接将案涉房屋交付给李某。
为查明案件事实、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寻找彭某,最终,在多悦镇政府的帮助下联系上彭某,其答应来现场。
7月4日,彭某又称人在外地,不能赶过来,经过承办法官和多悦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李某、该房地产公司、彭某在电话中达成了三方协议:由该房地产公司将案涉房屋当场交付给李某,视为该房地产公司已向彭某支付工程款,彭某已向李某支付货款;李某不再就逾期交房向该房地产公司及彭某主张任何权利。在现场,由李某、该房地产公司先在三方协议上签字确认。
7月11日,在承办法官和多悦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多次催促下,彭某终于到达多悦政府在上述三方协议中签字确认。7月12日,多悦法庭通知李某和该房地产公司前来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李某接收了案涉房屋钥匙、水卡、电卡等并当场向多悦法庭提交撤回立案登记的申请书。
案例二
2022年,李某的父亲去世,尚未成年的李某与其母亲邓某生活在眉山出租房内。2023年4月,邓某与其新伴侣从眉山迁往遂宁居住。2023年6月,李某在放暑假期间前往遂宁看望邓某。2023年7月,原告李某回到眉山后,因想购买生活用品,多次联系邓某,邓某向其微信转账130元。2023年9月,李某新学期开学,却一直无法联系上邓某,故具状诉至东坡法院,要求邓某支付抚养费共计13910元。
多悦法庭在收到诉状后,到邓某所在地进行访问亦无果。期间,承办法院联系上李某的继父,其继父答应支付抚养费8000元,但此后也无法联系上。正当本案遭遇送达瓶颈,邓某所在地社区主动来电,称邓某即将回眉山并到社区领取安置住房和商业用房结算款。
2024年7月11日,承办法官联系李某,让李某到车站接邓某一同前往社区,届时再行调解,但邓某独自前往社区,让李某在车站苦等约两小时。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情况后立刻出发,在社区将邓某拦截,并进行现场调解。最终,李某与邓某达成调解协议:由邓某支付李某抚养费13614元,并在社区的见证下达成以下协议:由政府直接将属于邓某的安置住房和商业用房结算款直接转账支付给李某,视为邓某履行完毕本案调解书所载抚养费支付义务。
至此,上述两案均得到圆满解决,有效推动“诉源”“执源”双治理。
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近年来,多悦法庭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化宽领域联动,与辖区内党委政府、社区等进行常态化信息互通,建立了良好的联动机制,形成多维立体的广泛基层治理网络,有效提高了法院裁判文书送达效率,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下一步,多悦法庭将持续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叠加互补,为奋力建设平安眉山提供注入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