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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受邀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与发展系列论坛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敖勤 发布时间:2024-07-12 11:48:21

近日,由最高法民一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基地主办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与发展系列论坛(一)—‘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基层社会治理”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白市驿法庭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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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论坛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主体,设有“党委领导、多方共治诉源治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指导调解”四个主题,深入探讨如何将“枫桥经验”融入现代司法实践,推动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重庆市高院、市五中院,沙坪坝区等五区县法院领导和法庭负责人出席论坛。重庆市高新区、九龙坡区党政部门代表及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专家学者共计40余人参加论坛。天津市津南区法院、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法院的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受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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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研究基地主任唐力和重庆市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岳新府为开幕式致辞。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副院长李昀昀在论坛中作交流发言,海棠法庭庭长敖勤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题中作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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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创建“海棠花开”司法品牌,探索创立了基于“少”“家”“邻”(即少年、家事、邻里)社会肌体细胞的新型社会治理解纷模式。该模式以类案精准化解为路径,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同向”,融合党政、群团、学校等力量,从少年到家庭,再到社会“三维递进”,以法庭建设实质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赋能”,从审判末端走到治理中端再到思想引导的前端,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入选最高法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也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动源头预防、参与基层治理、强化多元解纷、做实指导调解等方面走深走实,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嘉州新“枫”带动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大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大跨越。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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