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今年攀枝花市西区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件在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切实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特邀”1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此次庭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人民法院亮剑执“刑”。
申请执行人苟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诉讼,本院判决李某某赔偿苟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不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跟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2024年1月李某某将自己名下一套商品房过户给其姐姐,导致本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4年2月,本院要求李某某如实申报财产,其不仅未申报,还拒绝接听本院电话。4月12日,本院得知李某某在某地做农活,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对李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鉴于李某某对法院判决的公然漠视与拒不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提起了诉讼。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其为逃避执行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经当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
庭审结束后,执行干警对在场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从“诚信账、名誉账、经济账、家庭账”等方面为被执行人算清“执行风险账”。随即,采取“分案谈话”的方式,承办法官结合具体案情对被执行人进行个别约谈和训诫。被执行人纷纷表态,将积极配合法院,有计划、尽快地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随后,该法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执行案件座谈会。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阙甜甜就收结案情况、执行联席会议机制、终本清仓、“执行110”开展情况、打击拒执等方面做执行工作详细汇报。各位代表、委员对该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加强线下查控力度、优化判后答疑、扩大宣传范围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该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高压态势彰显司法威慑力,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司法期盼,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谢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