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护航威远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6月28日上午,威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到威远河开展“2024年威远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来源于被告人陈某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应承担的渔业资源损害生态修复责任。
四被告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增殖放流活动中,根据放流鱼苗的生存及繁衍习性,选取了增殖放流地点,进一步确保增殖放流鱼苗的存活率。活动现场,7860尾鳙鱼和草鱼被放入威远河中。这些鱼苗将回归天然河域,进行替代性修复,改善威远河水域生态环境。
近年来,威远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生态职能,为守护野生动植物的家园构筑坚强有力的司法屏障。(通讯员 赵 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