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剑天涯的不只是行侠仗义的侠客,还可以是怀揣一腔热血、奔走于执行现场的纳法执行人。从泸州到梅州,历经桂林暴雨,辗转1700多公里,纳法执行团队只为勇往“执”前、兑现胜诉权益。今天,小编带大家走进这段奔赴千里追回案款的执行故事……
“请问是纳溪法院执行110吗?我是一起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徐某某正在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我看到他了,正蹲守在附近,请问你们可以赶过来吗?”
6月的一天清晨,纳溪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卿某某打来的电话。提供线索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徐某某因建设合同产生纠纷。后因徐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卿某某无奈之下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海茫茫,找人难,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调解内容明确,执行过程却是一波三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消失不见”,且经查询,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别着急,作为法官,我们的心情和您一样。您提供的这个线索,我们一定尽快核查清楚!”在请示局领导后,执行团队当晚便驱车前往广东梅州。
跋山涉水,长途奔袭,到达梅州大埔县,已是两天后的清晨。在当地法院的配合协助下,纳溪区法院执行干警一行终于在一家公司的办公室里成功找到消失了已久的“他”!
如果说通向正义之路有“长安三万里”,也许执行就是那关键的“最后一公里”。为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怀揣着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顾不上舟车劳顿,执行干警一行立即进入“强制执行”状态,高度戒备,同时,情理结合劝说被执行人积极配合。
“徐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法定义务!”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徐某某仍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执行,纳溪区法院遂决定依法对徐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决定书宣读完毕后,徐某某请求分期付款:“这么远你们都来了,我知道这次肯定是躲不掉的”。最终,徐某某于6月20日将调解好的30万元分批次转入了申请人卿某某账户。随后执行法官告知其调解后需按照条款按月支付尾款,徐某某表示一定按照法律义务履行职责,直至案件执行完毕。重拳打击、利剑出鞘,我们以实际行动捍卫了司法公正,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鱼乘于水,鸟乘于风,草木乘于时”,单方力量有限,而协作的力量让小团队展现“大身量”,此次跨省执行行动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千里之行的力度、司法为民的正气、异地法院的协助,让公平正义不再受千山万水的阻碍。
披星戴月、晚风习习,返回泸州时,已是两日后的凌晨3点,此时城市隐入夜色,警车的霓虹灯在夜色的笼罩下不停闪烁。深夜里办公大楼的灯火通明、跨越1700余公里的奔波跋涉……这趟执行之路走起来并不容易,其中的艰辛、繁杂、困扰,执行干警们深有体会,“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成功找到消失的被执行人,执着坚定的团队合作精神……其中的纯粹、豁然、笃定,是我们不断向前的力量。执行之路漫漫,走南闯北,踏遍四季,纳溪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们将继续奔赴在这人间烟火里,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