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巡田、巡林守护田间农忙好“枫”光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作者:王焱 发布时间:2024-06-27 21:46:36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担负起森林和土地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田长制”工作安排部署,6月27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壮飞到大田镇开展巡林巡田工作,大田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院长一行实地查看了大田镇林地和田地,听取了大田镇相关负责人关于“林长制”“田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责任落实、人员配备、制度保障等情况,嘱咐管护人员要认真细致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陈院长指出,粮食安全生产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抓手。要把“林长制”“田长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林巡田督查,坚决做到守林有责、护林担责、治林尽责,确保“林长制”“田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仁和区法院将持续督促加强森林和土地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土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

陈院长一行实地查看了大田镇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领域,并强调,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置预警信息,村(社区)要及时反馈巡查实况,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措施硬,严防各类灾害发生。王焱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