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快!快!快!工伤认定纠纷当场一次性化解!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张从发 发布时间:2024-06-27 09:27:23

近日,市中区法院审结一起涉工伤保险行政纠纷案件,原告与第三人达成一致协议后,原告当场履行,当场撤诉,成功实现案结事了。

1719451669640.png

据悉,2023年7月7日上午,田某在马边县苏坝镇袁家溪乐西高速S1-3段隧道里进行路面切缝时,不慎掉入下水道,导致其受伤。被告某县人社局认为田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其认定为工伤。但田某所在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面对行政争议可调解空间小、难度大等问题,承办法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及时主动”的原则,通过多次查阅卷宗、认真审查证据,了解到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如能促成调解,对各方当事人都是最有利的。经过多次组织三方会面、现场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和见证下,原告和第三人达成和解,原告主动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展现出企业的责任与担当。矛盾争议当场一次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以来,市中区法院行政庭探索建立“立案后初审分类、排期时再审分类、裁判前合议分类”调解机制,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4件。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