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强制措施显成效 司法拘留促和解

来源: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1 20:07:23

近日,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欧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1718971670073.jpg

简要案情  

2024年2月4日,原告四川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公司、欧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被告北京某公司、欧某于2024年3月20日前共同支付原告四川某公司法律顾问费及差旅费83,000元。文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四川某公司遂向五通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回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向被执行人北京某公司、欧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查封名下财产。后经执行干警多次致电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欧某均以种种借口推脱。

1718971698034.jpg

无视法律,终要承担相应的后果。612下午15时30分,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火速出警,在某茶楼成功将某控制并传唤到案,经调查得知,欧某在微信被冻结期间使用其父亲微信号经商、生活等,近一个月内流水显示有大量资金流出、流入,有规避执行行为,执行干警固定证据后,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对其司法拘留15日。随后,执行干警将某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在等待体检结果出来的过程中,执行干警仍不忘对某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及裁定的后果。此时的某心中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只为吓吓自己,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也并未放在心上,当晚1910分,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送交拘留所实施拘留。

1718971717449.jpg

在司法拘留的第二日,某这才幡然醒悟,觉得法院这是动真格了,一改往日的态度,主动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还款,希望法院能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解。随后,在法院的组织与见证下,家属代其当场支付2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的归还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于两个月内付清。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