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天全县法院始阳法庭和执行局了,没想到那么快就把我的挖掘机要回来了,必须要送锦旗对你们的工作点赞!”6月12日,天全县法院执行局与始阳法庭双双get一面红彤彤鲜艳艳的锦旗。
一个案件,为何送来两面锦旗?时间拨回一个月前,一个早上,代某某焦急地来到天全县法院始阳法庭诉讼服务中心。
“法官,快帮我想想办法,我把我的挖掘机出租给泸定的一个小伙,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未收到租金。我五一节去找他,竟然发现他把我的挖掘机抵押给了其他人,怎么办啊?”
始阳法庭苏宝淋法官一边安抚代某某的情绪,一边询问其具体情况。原来2024年3月23日,龚某某租用代某某的挖掘机在其承包的工地施工,租赁期限届满后,龚某某不仅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还将挖掘机私自扣留在泸定县,一直未归还。情急之下,代某某就找到了家门口的法庭。
了解事情经过后,苏法官第一时间引导其立案,同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将被租用的挖掘机查封、扣押,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代某某提出保全申请后,苏法官立即出具保全裁定书,并与执行局联系确认保全措施的实施。
5月7日,天全县法院执行局接收保全案件后,与代某某及时沟通,并通过查控,定位到涉案挖掘机停放于泸定县泸桥镇咱里村某工地。随即于当日中午协同始阳法庭一同驱车前往泸定县,开展相关工作。到达目的地后,首先向龚某某送达保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与其积极沟通,释法明理,最终顺利将挖掘机拖离带回天全县交与代某某。目前相关案件也已依法审结。
“公平正义,温暖人心,神速执法,办案高效”,鲜红的锦旗鞭策着每一名天全法院人,坚持能动履职,全力护卫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