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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法院:“执行110”跑出“加速度”

来源:青神县法院 作者:陈炫宏 发布时间:2024-06-14 17:28:15

“你好,请问是青神法院执行局吗?我是青神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因两名涉事人员发生纠纷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后经了解情况,是你院执行局正在执行的民事纠纷案件,故立即通过执行110紧急联系你们,希望能化解纠纷,处罚当事人的失信行为。”6月12日22时许,青神县人民法院“执行110”阵阵铃声传来,获悉相关情况后,法院干警立即驱车赶赴县公安局青竹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将涉案相关人员带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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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申请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范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与2023年11月21日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范某某分两期向陈某某履行完毕所有欠款。但范某某逾期至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申请人的多番寻找,终于在6月12日晚找到被执行人范某某,遂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将范某某和陈某某带回法院后,法院干警对范某某的失信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承办法官在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时已反复提醒范某某务必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面临人民法院的严厉惩处,但范某某完全将其承诺抛诸脑后,执行干警严肃告知范某某,倘若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立即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惩戒措施!面对执行干警的强大震慑,范某某方知后果严重,神色惊慌中与申请人陈某某协商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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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12点的法院,调解室的灯光依然明亮。范某某的女儿、女婿也已赶到法院,就还款事宜与申请人积极协商。经执行干警数小时的规劝,及范某某女儿的积极协助下,双方再次达成分期履行还款协议,范某某若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范某某女儿自愿承担连带还款义务。执行干警详细告知了范某某女儿及女婿作为连带担保人的意义和法律责任。面对女儿的眼泪,深感连累子女的范某某流下了羞愧、悔恨的泪水,立即向法院保证一定不会再次失信,保证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至此,本案的执行得到了有效推进。

责任所在,使命必达。青神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110”始终24小时在线,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下猛药、出重拳、亮实招”,以强大的司法压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把公平与正义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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