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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训法治“科目五”,为“准司机”敲响警钟

来源:夹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2 15:44:03

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减少道路安全隐患,6月12日,夹江县人民法院走进驾校,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让案例成为鲜活的普法教材,为即将上路的“准司机”们加训一堂法治“科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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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谢某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驶至某牌坊路段处时,与前方步行的行人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受伤,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谢某拨打了120电话,将伤者送医后在医院等待配合调查,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经鉴定,谢某血液样品中酒精(乙醇)含量为:83.9mg/100mL。谢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开展以案释法,围绕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有哪些从重情节等进行详细讲解,与大家一起计算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的经济、职业、法律后果,算账式普法让安全行车、规范行车观念深入人心。

干警们还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全面宣讲道路交通相关法律知识,告诫教练、学员要将规范行车准则时刻记挂心上,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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