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粽飘香,执行在路上。6月10日,南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该案首次在我院执行时双方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和解协议拟定被执行人黄某某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梁某5000元,直至履行完毕。但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黄某某未履行协议内容且躲避执行无法取得联系。
2024年6月10日上午,南江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梁某的报警电话,称其在县城内某处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的踪迹。
“开始行动!”南江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出警指令后立即奔赴执行现场,仅10分钟时间便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某态度消极,以经济形势为由躲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后我院执行法官依法调取其微信账单流水以及微信聊天记录,查明2024年1月至今,黄某某仅半年时间流水高达三十万元,其中多次给案外人孙某某在特殊时间转账特殊金额,已涉嫌构成拒执罪,执行法官当即对其采取罚款5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被执行人黄某某因感受到拒执罪的威慑力,态度开始转变,不到一小时便将该案标的金额26031元全部履行完毕,并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书写悔过书。
接下来,南江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持续执行亮剑,聚势执行攻坚,切实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战果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