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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法院执行110:随时待命 高效执行

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言超 发布时间:2024-06-11 09:12:19

“你好,是泸县法院执行110吗?乡镇上看到了被执行人陈某,你们可以出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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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古某、郑某两人在云南陈某所承包的工地上做工,工程完毕后,古某、郑某多次催讨工薪,但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未结算劳务工资,最终二人一纸诉状将陈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支付古某、郑某劳务工资6790元、4455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将古某、郑某两人的电话、微信全部拉黑。古某、郑某于202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打通陈某电话并传唤其到法院进行约谈,但自此之后陈某便再也不接电话,和执行干警玩起了 “躲猫猫”。经过多次财产查询并到其户籍地实地调查都毫无收获。

2024年4月19日,“执行110”电话响起,值班干警接到当事人的线索称其在玄滩镇上出现,在“执行110”团队的协同配合下,从接单、派单到实际拘传,仅仅在1小时内就完成“一条龙服务”。执行干警将陈某拘传至法院后,针对陈某所涉案件既是小标的案件又是涉农民工劳务工资、且履行态度差的情况,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前去体检的路上,陈某便怯了胆,慌忙打电话叫家属转钱,满脸“我错了”“我不该这样做”的表情,并多次提出让驾驶员慢点开、家里人正在筹钱,最终还没到医院就凑足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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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到医院的这十五分钟的路程里,陈某从所谓的“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到凑足钱款,足以证明陈某有履行能力,但鉴于陈某认错态度好,积极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并支付全部劳务工资,承办法官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已经符合罚款、拘留的条件,鉴于是初犯,认错态度良好并取得谅解,本次对其不予处罚。

申请执行人古某在收到拖欠几年的劳务工资后,在朋友圈对执行干警的工作表达了认可和赞扬。

泸县法院自开通“执行110”举报热线以来,全面提高“查人找物”效率,实现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高效沟通,确保线索的快速核实,精准打击拒执行为,以坚定有力的举措,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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