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是全国第十个“放鱼日”,资中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重龙镇党委政府等到重龙镇文江场社区文江渡码头开展增殖放流公益环保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草鱼、鲢鳙、鲫鱼、长吻鮠等鱼苗22万尾,资金来源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赔偿金和部分企业捐助,有效补充沱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有助于沱江流域水体净化以及水质改善,维护水生态平衡。
在增殖放流的同时,资中县法院法官还就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案例对现场群众进行讲解,让广大群众对渔业生态保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损害生态环境。
资中县法院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与各部门联动配合,加大环境资源保护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修复,守护绿水青山。(谢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