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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由“银”到“金”,枯木逢春 泸州两级法院回访重整企业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吴玳瑛 发布时间:2024-06-07 17:32:42

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于2022年12月27日经纳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投资人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竹公司)作为重整计划执行主体,截止2023年10月26日,重整计划成功执行完毕,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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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了解破产重整成功企业的司法需求和发展状况,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带队对金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回访调研,纳溪法院相关同志陪同参加。回访过程中,法官们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亲身感受了金竹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后的龙头产品,对生产全流程进行了了解。随后两级法院法官与金竹公司员工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进行了座谈调研,详细了解了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司法保障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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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竹公司负责人罗智勇对法院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正是在法院的精心指导和有力保障下,企业才能够成功实现破产重整,重新焕发生机。罗智勇表示,2023年技改,金竹公司已经投入6000余万元资金,接下来金竹公司的20万吨/年特种竹纤维材料项目,预计总投资45亿元,产值约38亿元,实现利税约4亿元,新增就业800余人,同时促进竹资源培育开发100万亩,带动农民增收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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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超专委金竹公司实现涅槃重生表示由衷的祝贺充分肯定了纳溪法院在破产重整案件中的新思路、新方法。陈志超专委表示两级法院将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总结成功经验提升审判能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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