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诉前调解,提升多元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推进枫桥经验实践,越西县人民法院中所法庭立足当地民情,与当地人民调解员密切配合,采取多元解纷方式,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贡献了“小”法庭的大“治”慧。
近日,中所法庭受理了马海某某诉吉鱼某某等人民间借贷一案,被告吉鱼某某承认借款事实,但以家庭困难,无法立即偿还等为借口推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杨希和人民调解员依达约布为双方释法明理,将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条文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少数民族语言,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使了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吉鱼某某等人在调解当日就当庭返还了全部欠款45000元,原告马海某某撤回了起诉。
本案作为多元调解的生动注解,彰显了诉前调解在基层法庭中的重要性,通过法院与人民调解员的联动,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了人民法院的司法资源,为诉源治理以及辖区和谐稳定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