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被告人王某在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高压态势下,主动与自诉人联系达成和解,并按照和解协议当庭履行完毕,自诉人李某领取执行款项并申请撤回自诉,案件圆满执结。案后,自诉人李某向合江法院送来锦旗,为法院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帮助其兑现胜诉权益表达感激之情。
欠款不还被诉法院
李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合江法院审理,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被告王某应当在限定期限内偿还本金,逾期履行应当支付相应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经首次执行,被执行人王某在支付申请人李某5000余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因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李某申请恢复执行。而后执行法官找到王某,王某表示自己无钱履行。于是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搜查措施,发现其在法官采取搜查措施前将微信账户中的存款8000元转移给案外人,并查询到王某微信在终结执行期间存在大量流水。
司法拘留仍不还款
因被执行人王某拒不报告财产且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王某被拘留后,仍不履行义务。
被诉拒执罪当庭履行8万元
合江法院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李某进行反馈并释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李某可以通过刑事自诉程序维护权益。李某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迫于刑事责任的压力,在开庭前被告人王某当庭向自诉人李某具结了书面的道歉书,在求得自诉人李某的原谅后,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王某按照和解协议当庭将多方筹措的8万元执行款项支付给李某,至此全案执行完毕。自诉人李某也当庭递交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对撤诉申请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