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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欠款促履行 莫让调解书成“一纸空文”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雪纯 廖庭玲 发布时间:2024-06-05 16:37:45

5月,内江市市中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成各类纠纷150件,出具调解书19件,调撤106件,申请司法确认25件。

其中,马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标的额33万元,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当事人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并实现大额欠款现场支付,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马某与王某本是朋友关系,在2020年,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马某借款300,000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方式,王某还将自己的一处房产作为该借款的抵押。借款到期后,马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并拒绝支付欠款,马某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该纠纷起诉至法院后,经当事人双方同意,被委派至诉前调委会,由特邀调解员周泽君进行调解。在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后,调解员发现该纠纷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对借款事实和借款金额均无争议,并且王某具有充分的归还能力。

在纠纷调解成功后,王某仍然以各种理由再三推脱、拒绝履行协议。调解员周泽君作为法院退休干警,深知如果不将欠款追回,将为执行留下“隐患”,马某的债权或许更难实现。于是在调解成功后的几天,调解员周泽君仍始终关注王某的状态,用各种办法督促其还款。

最终,王某在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通过微信转账返还马某欠款本金以及利息共计330,000元,马某也当场手写撤诉申请书,该借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调解纠纷切忌随手调、任意调,需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文书及时足额履行,避免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履行义务行为的发生。为敦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今年以来,诉前调委会累计督促履行92笔,实现231万余元“真金白银”在诉前支付,推进了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进一步实质化,也实现了源头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刘雪纯 廖庭玲)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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