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近日,隆昌市法院黄家法庭在双凤镇双石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邀请村委会书记参与现场调解,部分村民到场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8月,胡某某与双凤镇双石村7组签订协议,租赁47.32亩土地用于种植花椒,租赁期限为十年。后因连续亏损,无法再继续经营。2022年8月,胡某某与双凤镇双石村7组协商解除合同。但双方自行协商及经村委会组织调解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4月,双凤镇双石村7组将胡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3万余元。
承办法官深知土地纠纷关乎农民切身利益,为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效果,切实提升村委会调解能力和村民法律素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便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双石村村委会。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一直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与村委会书记通过“背靠背”沟通调解的方式,分别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从法律、诚信、合同约定等方面耐心沟通,释法明理。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胡某某当庭支付了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
土地纠纷无小事,关涉百姓切身利益。隆昌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护航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法院力量。(兰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