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吗?你好,上次你们过来没有扣成功的车辆又出现了,在……”。近日,盐边县法院接到执行110报警,根据案外人提供的线索,考虑到案件情况复杂,盐边县法院干警迅速汇报主管领导,一方面作出两套扣押车辆预案,另一方面向格萨拉派出所请求协助配合,并邀请古德村村干部及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工作,最终涉案车辆成功扣押。
案情回顾:吴某某及熊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柴某某借款40000元,柴某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某和熊某某共同偿还柴某某借款40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某及熊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故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依法对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进行冻结,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熊某某名下有一车辆,2024年3月,执行局干警驱车前往格萨拉古德村扣押涉案车辆,执行过程中熊某某家属情绪不稳,并以熊某某有孕在身不能受刺激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积极做释法明理工作,熊某某身体突发状况需紧急送医,故扣押行动暂缓。此次接到执行“110”报警电话后,迅速出击扣押车辆,熊某某的家属闻讯赶回阻挠,在场公安干警及执行局干警告知熊某某家属妨碍执行的严重后果,并对其进行口头训诫。村组干部及人大代表一边安抚家属情绪,一边向家属解释为什么要配合执行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涉案车辆成功扣押。
接下来,盐边法院将继续依托执行“110”指挥中心,保持高效的处理速度,进一步与公安、乡镇、村社等多部门联合,继续加大执行力度,24小时、全天候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杨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