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失火之“劫”终和解,当庭给付化干戈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超 发布时间:2024-05-31 21:54:42

QQ图片20240531215533.png

2024年5月15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同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失火纠纷案件。被告因失火造成原告的芒果地受损,原告无法接受被告的赔偿金额遂诉至法院。

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对双方释法明理,讲解案例,最终达成了和解。被告当庭给付了相应的费用,用于补偿原告因芒果地被烧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和解充分体现了法律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彰显了双方通过理性对话和协商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这一结果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让被告承担起了应有的责任。

法庭在此过程中发挥了公正、高效的调解作用,促使双方达成了满意的结果。同时法官呼吁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李超)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