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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村委”,这样化矛盾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作者:王瑶玥 李超 发布时间:2024-05-31 09:50:57

“太感谢咱们法庭和村委的了,你们辛苦了”,汪某激动地对法官和村干部说到。

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同德法庭依托“法庭+村委”联动调解机制,妥善解决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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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被告王某栓养在路边的山羊挣段树丫,绳索连带树丫绊倒了路过的张某,致原告张某压缩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张某认为,汪某未管理好自己饲养的山羊致其受伤,故起诉到法院,要求汪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六千余元。

案件受理后,同德法庭法官以及调解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走访了周围村民、勘察了现场。考虑到本案中张某年事较高,医疗费、护理费等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被告虽有心对原告进行赔偿,但对赔偿数额一直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一直未能履行,通过开庭审判虽能使案件结案,但不利于双方日后相处,无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于是,同德法庭与属地村干部、调解员决定依托“法庭+村委”工作机制两手发力,联动调解。

一方面联系原告所在村委干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与法庭调解员一起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由法官直接联系双方子女进行释法明理。情、理、法三管齐下,经过两次就地沟通协商,被告终于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的认知,原告也表示念及乡情并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在原有请求上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汪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500元,并当庭履行,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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