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了,没想到不用花钱也能打官司,不用开庭,为我们省下了律师费和诉讼费,你们“石榴籽”调解工作真不错,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
近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石榴籽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连环追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调解员刘万辉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及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成功后,当事人陈某对石榴籽调解员刘万辉竖起大拇指,并赠送了一面“依法调解得民心,忍辱负重被感恩”的锦旗。
2023年8月,刘某驾驶重型货车沿211省道(泸沽湖-西区)与前车彭某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后导致彭某的小型客车与前方伍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最后又使伍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前方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导致四车受损及驾驶员伍某、驾驶员彭某及乘车人彭某甲、陈某轻微受伤,经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陈某、彭某甲等人找到驾驶员刘某要求赔偿,但刘某陈述其仅是驾驶员,需找车主,待找到车主,车主陈述已经将车变卖,此事与他没有关系,也不理会。无奈之下,陈某、彭某甲到渔门法庭石榴籽调解室,请求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石榴籽调解员刘万辉初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该事故责任清晰明了,随后便征询当事人的意愿,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调解,并多次与各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刘万辉认真听取了各方的诉求及意见,积极向各方释明相关法律、理赔政策、赔偿计算方式、诉讼成本及利弊关系,再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次反复交流沟通,各方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就车辆损失及人身损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本次连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在石榴籽调解员辛苦奔波和耐心调解下终于划上了句号,石榴籽调解员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下一步,盐边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石榴籽调解室诉前调解功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实质性化解,将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高效的发展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