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和睦邻里情,却被汪星人打破,且看法官如何破局。
2024年1月22日上午,因刮大风,原告黄某到地里查看自家盖水果的薄膜是否被风吹开,返回途中,经过被告唐某田地边的水泥路时,被唐某家养的边境牧羊犬将小腿咬伤,唐某立即开车送其至卫生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用。但黄某回家后病情却加重,入院被诊断为:狗咬伤、下肢皮肤感染。为此,黄某支出医疗费7000余元。黄某出院后欲让唐某赔偿,唐某以“黄某自身护理不当”为由拒绝,经村委会调解,唐某仍不愿赔偿黄某主张的经济损失,故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唐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000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言辞激烈,承办法官见状立即暂停庭审,结合二人本为和睦相处的邻居,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上与双方分别进行沟通,经过多番悉心劝导,最终双方一致同意:被告唐某赔偿原告黄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8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相关赔偿款当庭支付,至此,“狗咬人”案件圆满解决。
狗咬人引发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此类小案若不能得到妥善调解,极易因双方的一时冲动让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从当事人心理出发,找到问题症结,引导当事人共情和换位思考,成功纾解了邻里心结,同时也提醒了大家:养狗要牵绳,再乖的汪也可能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