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个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2020年原告于某某经朋友介绍于被告王某某承包的工地上,为被告王某某搭建建筑外架。工作期间原被告双方约定了工资结算方式和工作时间。工程结束后,被告王某某因资金紧张,无法立即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因此向所有工人签订了欠条并承诺了2020年年底支付。应还款时间到期后,原告于某某和工友一起向被告王某某催要工资,被告王某某在2021年和2023年陆陆续续还清了工人工资,但唯独在原告于某某的工资上产生了分歧,不愿意支付,原告于某某在多次催收无果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屏山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本案中屏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了解到涉案金额其实并不大,期望能通过调解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于是积极向被告王某某联系。在电话沟通过程中,被告王某某态度消极抵触,不愿意积极配合,考虑到电话调解效果不是很好,且双方当事人户籍都在屏山,因此劝解双方当事人当面谈。但被告王某某仍由于与原告于某某斗气并不配合,且谎称在外地打工,也不愿意线上云调解。考虑到涉案金额并不大,如果判决后强制执行对被告王某某确实不利,只为斗气确实不值。为找到被告王某某,法官积极联系公安机关部门协同调取被告王某某户籍地后,去户籍地社区部门再了解到被告王某某目前真实所在地就在屏山。法官最终组织原告到达被告王某某所在地,进行面对面调解,经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不懈努力下,被告王某某最终消气作出让步,并当场将欠原告的劳务费用现金支付,原告于某某也签订了收条和撤诉申请书,劳务纠纷终化解。
在此次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屏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把保障好、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