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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校园 护“未”成长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刑庭 板桥法庭 发布时间:2024-05-20 15:37:16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富顺县法院以多形式、多主题在校园里掀起一股学法热潮,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


庭审“开”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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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近日,富顺县法院将庭审“开”进自贡衡川实验学校,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吕某犯盗窃罪一案,为1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在审判长的引导下,控辩双方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审理程序严谨规范,庭审现场庄严肃穆。被告人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吕某当庭表示服判。

宣判后,审判长结合本案案情,呼吁师生提高警惕,注意保护好个人财产安全,并告诫大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防霸凌课堂进校园

近日,富顺县法院关工委协同板桥法庭先后走进福善镇九年制学校、板桥镇九年制学校,开展“预防校园霸凌,共建平安校园”法治讲座,扎实推进“与法同行 护航未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为营造良好校园氛围贡献司法力量。

法官结合当前舆论关注的校园霸凌案例,通过与同学们的互动问答,讲解分析校园霸凌分类、危害及师生各自应对措施。同时指出,校园霸凌对霸凌者本人亦具有反噬作用,其自身也会因为霸凌行为习惯的养成导致性格缺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人生歧路。告诫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制和反对霸凌暴力行为。

富顺县法院将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和形式,依托“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优势,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青少年群众基础,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当好未成年人法治校园的“守门人”。(刑庭  板桥法庭)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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