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 法护夕阳红 为霞尚满天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诸琳 发布时间:2024-05-20 14:26:21

古蔺县法院高度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用法律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护航,让老有所依,爱满夕阳。

1716186632860.png

老辈子,你的拆迁款得到没有?

“感谢法官,正在处理,我的儿子也赡养我了。”

基本案情

张某某的房屋、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其子李某某作为户主签订相关安置协议并取得包含张某某的征收补偿款十余万元。后李某某未向张某某支付其应得的财产,双方亦因赡养事宜发生争议,张某某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诉请李某某承担赡养责任、返还财产。

耐心调解

针对赡养纠纷,承办法官耐心对李某某释法明理,批评教育,最终李某某愿意承担赡养责任,张某某主动撤回起诉。关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因诉讼标的较大,双方对谁保管财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以庭前调解、公开开庭的方式掌握双方争议焦点后,通过“背对背”调解,向双方释明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与诉讼成本,从母子亲情值万金的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亲情观、金钱观,最终双方同意调解,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判后回访

古蔺县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确保纠纷彻底解决,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到李某某已将张某某接回家赡养,并正在积极履行调解义务。看到双方修复了家庭关系,法官悬着的心总算落下了。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