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白花人民法庭走进翠屏区白花镇通关社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并开展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当地20余名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旁听了庭审。
原告曾某某与被告程某某、汪某某、石某某均系白花镇居民。曾某某与程某某、汪某某、石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抓扯,致曾某某受伤并住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未达成一致协议。曾某某将程某某、汪某某、石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万余元。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法治意识和调解能力,白花法庭决定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此案,一方面对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培训,另一方面也起到以案普法的作用。
当天的庭审,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固定了事实及证据,归纳了争议焦点。法官当庭释法明理,阐释双方的权利义务。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及近年审理的民事案件,详细讲解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围绕案件调解技巧、如何固定证据、法律法规适用,对人民调解、网格员进行培训,并解答了他们提出的疑问。“法官讲的很透彻、很适用,让我们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掌握了调解技巧。下一步,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更多更好的化解居民之间的纠纷。”白花镇人民调解员蒋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