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运用“执破融合”机制,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保住了民营企业重生的希望。
李某、王某原系某文化传播公司员工。二人上班期间,某文化传播公司未替二人购买社保。二人离职后,向宜宾市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某文化传播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宜宾市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裁定,某文化传播公司支付二人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裁定生效后,某文化传播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持续亏损,已停止运营,无财产可供执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躲避执行,长期拒接电话,导致该案执行陷入僵局,原告胜诉权益难以兑现。
“我们这个案子还有没有其他办法?”李某、王某多次打来电话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执行法官想到了“执转破”的思路。在征询李某、王某的意见后,翠屏区法院执行局将该案移送该院破产审判团队,拟对某文化传播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请问是某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吗?申请执行人李某、王某向法院申请将你公司移送破产审查,请你公司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法官,我和股东商量一下,筹集资金把拖欠他们的款项给付了,我们不想公司被破产清算。”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表示。
企业创业艰辛、守业不易,小微企业更是如此。“执转破”是一个双赢的法律机制,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相融合,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执行案件“出清”,平等保护胜诉当事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没几天,某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打来电话,告知法官资金已筹集好。
当天,在法官的见证下,某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将差欠申请执行人李某、王某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完毕。李某、王某当庭向法院提交了撤回破产申请书、执行案件结案申请书。至此,此案执行完毕。“感谢法院善意文明司法,给了我们公司这个宝贵的机会,下一步我们将筹集资金,找准行业赛道,调整经营策略,争取尽早恢复经营,实现重生。” 某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