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执行110”|高效协助长宁法院出警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法院 作者:梁延 发布时间:2024-05-11 09:30:26

近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成功对异地法院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捍卫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1715391044597.png

5月8日中午,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执行“110”接乐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要求紧急出警,“对辖区内涉长宁县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实施拘传,长宁法院将于3小时后到达。”收到指令后,执行“110”立即启动相关预案,迅速组织警力携带委托协助执行相关文书,赶赴执行现场。途中,通过电话联系长宁县法院,执行干警再次确认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1715391066792.png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出示执行公务证,对被执行人宋某某进行控制,向其宣读并送达拘传票,并将其拘传到院。在询问核实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宋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和耐心细致的疏导下,宋某某逐渐放下侥幸心理,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法院工作。最终,宋某某被安全移交给长宁县法院,获得兄弟法院好评。

1715391082185.png

此次成功对异地法院被执行人直接实施拘传,充分展现了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大局意识,协同联动攻克异地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决心和信心。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