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立案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前后用时12天,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的当事人重庆某医药公司和攀枝花某医药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原被告在药品生意上多年合作,2022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在原告处购买各类药品,累计欠款近300万元,因攀枝花某医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支付,重庆某医药公司多次催促索要货款未果,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将多年合作的商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积极查阅证据,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原委,鉴于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两公司之间合作密切,促成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首先做被告攀枝花某医药公司的工作,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终于认识到在法院主持调解有益于双方损失的减少还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因而主动配合调解,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在本月一次性偿还货款50万元,剩余货款以每月支付15万元的形式归还至所欠货款付清之日止,该起纠纷在短时间内顺利解决。
“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仁和区法院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把化解企业之间的矛盾工作做足做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打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维护仁和区的稳定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毕梦媛 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