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到自贡富顺调研自贡法院“纽扣法庭”工作。自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学原,自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富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峻山,富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刚等陪同调研。
张能前往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调研“纽扣法庭”工作、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等情况,详细了解“纽扣法庭”运行、智慧法庭、法庭文化打造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由四川高院环资庭副庭长葛庆主持。会上,张能听取了自贡市法院、富顺县法院以及“纽扣法庭”结对法庭关于“纽扣法庭”工作情况的汇报。
张能对自贡两级法院开展“纽扣法庭”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加强创新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打破惯性思维的窠臼,以“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思维,突破改革“痛点”,敢碰发展“难点”,敢抓矛盾“焦点”。“纽扣法庭”工作机制中协同保护是关键点,要将协同保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中,持续推动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实质化运行、高效化发展、一体化建设。坚持强基导向,人民法庭作为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的最前沿,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的优势,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关于“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如何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下实现新发展,张能强调,一要加强专业化建设。不管案件数量多少,将案件做精办好才是第一要务,时刻牢记“法槌之下,财产万千”的嘱托,“小案件”中有“大民生”。二要落实协作协同。行之以躬,不言而信。上级法院要对下级法院做好业务指导,共推外部衔接,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保护。
三要共建共治共享。加强与行政机关合作共建生态修复基地,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探索实行绿色矫正、以技代改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四要落实“三长制+法院”。推动“纽扣法庭”与“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的有效衔接,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共同助力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文本法”走进“内心法”。基于环资案件的特殊性,要加强舆情研判,避免重大舆情的发生。六要有序深化改革。司法管辖制度是司法改革的关键,我们作为“集中管辖”的践行者,以专业化建设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描画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新画卷。(相星宇 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