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合江法院:“执行110”火速出动 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姚远 发布时间:2024-05-09 11:53:19

“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某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许某在哪里了,你们快过来!”近日,合江法院“执行110”接警电话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来电,表示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挂断电话后,接警员迅速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执行指挥中心马上“派单”安排应急车辆同执行法官快速到达现场。

到达后,申请执行人表示刚才发现许某在镇上办事情,现在已不知所踪,并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许某可能存在的地点。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行走于泥泞的田间小道四处寻找,终于在一片虾田旁找到了许某,执行法官及时将其传唤到法院。

该案为李某申请执行某合作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合作社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空心菜种苗款7.7万元,执行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报告财产。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农村有承包的林地、虾田等经济产物,因未达到产出条件,暂时无其他财产可以供执行。本院多次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许某电话联系,许某仍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将许某传唤至合江法院后,本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法官告知许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纳失信、拘留等法律后果。许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履行了5000元,并承诺在合作社产业开始产出时,将全部金额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