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天全县法院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组织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出发”!随着一声令下,4月25日早上7点50分,天全县法院执行局兵分四路,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就此拉开序幕。此次行动邀请代表委员“跟着法院去执行”。
如我在执 妥善化解抚养纠纷
“就算已经离婚了,也要注重娃娃的身心健康,让孩子在有爱的家庭中健康成长。”执行法官再三向当事人强调。尹某某与胡某甲于2021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胡某乙由尹某某抚养,胡某甲支付相应抚养费。后胡某甲将胡某乙接走到其住所共同生活,期满后未交还尹某某,尹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25日上午法院干警到达胡某甲住处,经过反复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胡某甲及其家人认识到行为不妥,当日主动将胡某乙带给尹某某的母亲。
现场拘传 重拳出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你予以拘传。”执行法官向韩某乙宣读拘传决定书。韩某甲与韩某乙健康权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韩某乙赔偿韩某甲各项人身损害损失10688.3元。因韩某乙未按照法院裁决自动履行,韩某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韩某乙联系,向其释明执行相关规定,其均不配合法院。集中执行中,天全县法院依法对韩某乙进行拘传,将其带到法院后,韩某乙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欠钱不还?全力追讨
“感谢法官,我们的工资有着落了。”吴某某激动的说道。因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某某未按期支付工资,吴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天全县法院获取高某某名下有一辆轿车的财产线索后,立即将车辆扣留。同时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高某某在限定期限内将工资支付吴某某,否则法院将依法拍卖车辆。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天全县法院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0人,执行完毕3案,促成6件案件达成和解,扣押汽车2辆,执行到位10.56万元。
牟轩强县人大代表
通过参加法院的集中执行行动,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也真正感受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利剑出鞘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为法院工作点赞!
苟存晓县政协委员
整个执行行动规范有序、高效有力、成效显著,希望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让“纸上权益”真正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