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深化康定市人民法院、泸定县人民法院、丹巴县人民法院“纽扣法庭”共建机制,扣实、扣紧、扣好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的第一颗司法保护纽扣,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守护好大渡河流域新“枫”景。4月28日,岷江支流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纽扣法庭”工作联席会在康定市人民法院姑咱法庭召开。康定市人民法院、泸定县人民法院、丹巴县人民法院、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猴子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联席会上,三地法院总结了去年以来依托“纽扣法庭”机制在环境资源审判、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大渡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工作情况展开深入研讨。辖区内的两大国企也在会上就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法律需求、司法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此次联席会旨在进一步加强流域内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法院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同心同向凝聚生态保护新合力,扣牢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的三粒纽扣。今后,三地法院将不断丰富“纽扣法庭”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好人民法庭“小法庭大作为”的作用,增强人民法庭与各家企业的沟通合作,提高企业环保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企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构建岷江支流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环境资源审判“系统保护、流域同治、区域协同”司法保障新格局。
会议结束后,康定市人民法院、泸定县人民法院、丹巴县人民法院以及两大企业前往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参观鱼苗放养基地。在参观过程中,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在渔业增殖方面的具体情况,并表示作为国企将增强履行环保义务的价值观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