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践行“如我在诉”,促纠纷一次性化解?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代寺法庭通过两个鲜活的调解案例,给出了答案。
星夜兼程,了却多年揪心事
“法官,我是连夜从云南赶过来的,我的血汗钱一直拿不回来......”法庭上,原告谢某某低沉地诉说着,沧桑的脸上略显疲惫。
庭审中,本案被告黄某未到庭。据谢某某陈述,2016年,黄某在云南某地承包工程,其为黄某提供劳务。工程竣工后,黄某未及时支付劳务费,在向谢某某出具欠条后至今未付,因多次催要未果,谢某某无奈诉至法院。考虑到谢某某星夜兼程的不易以及远赴千里追讨劳务费的苦衷和期望,为一次性化解纠纷,法官庭审后立即电话联系黄某,就提供劳务、出具欠条等案件事实与黄某进行核实,黄某均予以认可。
在案件事实不存在争议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开启了远程线上调解工作,安抚各方情绪,在法官的“牵线搭桥”下,黄某向谢某某表达着对拖欠劳务费的歉意,双方从剑拔弩张慢慢转为心平气和。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黄某当庭将拖欠谢某某的劳务费以及诉讼费转账支付给谢某某。谢某某收款后一扫星夜兼程的疲惫,满心欢喜。
某天,代寺法庭收到一封远方来信。拆开后,发现是谢某某邮寄来的一封亲笔信,字里行间表达了谢某某对富顺县法院干警们的感激之情。一封信,代表着一份信任和鼓舞,让干警们体会到了什么才是“如我在诉”的真正意义。
暖心调解,互体互谅化纠纷
近日,代寺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一方是一位4岁娃娃。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官非常重视,在庭前阅卷时发现被告对娃娃受伤经过存在异议。
法官为查明案件事实,专程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进行当庭播放,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监控视频显示被告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借道超车后,持续在对向车道逆行,将横穿马路的娃娃撞伤。被告在观看监控视频后,对事发经过、责任认定不再辩驳。
庭审后,娃娃父亲情绪激动,难掩愤怒之意。见此情形,法官与法官助理分头开展工作,一面安抚娃娃父亲激动的情绪,一面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时,法官着重就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的过错两方面进行分析,从保护孩子、关爱孩子的角度进行情理疏导。娃娃父亲表示,“娃娃横穿马路,我们大人也有责任,同意在能接受的范围内给予让步。”被告随即表示,“自己也当爷爷了,因为我的疏忽导致娃娃受伤,我也很心痛,我愿意赔偿。”双方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在互体互谅中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将赔偿款转账支付给娃娃父亲。至此,案结事了。
两起纠纷,一种态度。富顺县法院代寺法庭以“金色法庭”司法品牌为引领,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力促纠纷一次性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何佳 付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