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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疑牌友“打假牌”, 持刀索要赌资变“敲诈勒索”

来源:青神县人民法院 作者:曾琴 发布时间:2024-04-27 16:25:29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输多了,就想着怎么赢回来;赢不回来,便怀疑对方“打假牌”,就想靠“手段”威胁?近日,青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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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2023年7月2日晚,被告人鲁甲、鲁乙在青神县一家无名茶楼内以牌友“打假牌”为由,鲁甲拿出菜刀威胁李某某、王某某,“要不报警、要不退钱、要不你们就自己宰手指头”。经过牌馆老板协商,李某某、王某某被迫拿出1.5万元,鲁甲、鲁乙各分得7500元。案发后,鲁甲、鲁乙经公安机关通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7月7日,鲁甲、鲁乙退赔李某某、王某某每人1.4万元,并获得二被害人谅解。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鲁甲、鲁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公私财物1.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鲁甲、鲁乙自动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退赔被害人李某某、王某某每人1.4万元,并获得二被害人谅解。综上,青神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鲁甲、鲁乙犯敲诈勒索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赌博百害无一利,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同时赌债是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即使是合法的债务,暴力要债,以威逼胁迫的方式让对方所谓“自愿”地拿出钱财的行为也触犯刑法。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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