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彩礼回归理性 倡导文明新风

来源:米易法院 作者:李夏楠 发布时间:2024-04-24 20:52:58

QQ图片20240424205221.png

“纳彩”始于周朝,几千年风俗传承,“纳彩”“送嫁”代表两个家庭对新人的祝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别地区出现过度追求彩礼金额、攀比之风盛行的情况。这不仅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也违背了婚姻的本质和彩礼所承载的初衷。近日,米易法院攀莲法庭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回应群众的司法期待,开展抵制天价彩礼法治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QQ图片20240424205236.png

此次宣传活动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一对一咨询等形式为载体开展。活动中,攀莲法庭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现场解读,围绕彩礼的合法范围、天价彩礼的非法性和危害性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以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向群众总结了高价彩礼的常见表现形式,引导群众合理确定彩礼给付数额揭示高价彩礼,形成正确的心理预期。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婚恋观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婚姻以感情为基础,而非金钱交易,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下一步,攀莲法庭将以此为起点,一方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通过具体案件审理、案例分析、调研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另一方面,立足法庭品牌,利用自身优势,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建立信息共享等方式,创新宣传方式,为营造文明和谐风气,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李夏楠)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