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民生案件来说,调解既能快速解决矛盾,又能化解当事人心结,是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还能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近日,江阳区法院白酒园区法庭通过“调解”化解纠纷,赢得了群众赞誉。
真情调解化积怨,握手言和释前嫌 近日,周某将写有“尽职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送给江阳区法院白酒园区法庭,感谢法官用心调解,化解了其与朱某、李某之间多年的纠纷。 2018年,朱某向李某银行账户转账11万元,李某向朱某出具了借条,后朱某又陆续向李某银行账户转账5万元,朱某考虑到与李某丈夫周某系朋友关系,便未要求李某出具借条。后朱某多次向李某催收借款未果,遂将李某、周某夫妇诉至江阳区法院。而李某、周某辩称,朱某向李某的转款,均系朱某、周某与案外人刘某三人的工程合伙款,并非借款,与李某无关,朱某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起诉,不应得到支持。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充分听取他们的诉求、意见,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认真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情绪十分激动。为避免双方进一步激化矛盾致使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继续调解。 庭审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全案证据,通过多次当面询问、10余次电话沟通,为双方分析证据呈现出的事实,释明相关法律后果,讲法和说理并重,法理情兼顾,疏导双方学会换位思考,珍惜多年友谊,以平和的心态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自行达成协议,积怨多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耐心调解解“薪”愁,案结事了赢民心 近日,江阳区法院白酒园区法庭受理了徐某、张某、邓某诉谭某劳务合同纠纷3案。 2020年,徐某、张某、邓某在谭某承包的工地从事挖掘机挖沟、卫生清理、搬运材料等劳务,后经结算,谭某尚欠徐某、张某、邓某一万余元、几千元不等。后徐某、张某、邓某多次找谭某催要劳务费未果,谭某甚至将几人的电话、微信拉黑,故意逃避债务。因谭某系重庆人,距离泸州较远,徐某、张某、邓某催要工钱异常艰辛,故诉至江阳区法院,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为了让民工“薪”愁早日化解,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谭某电话沟通,向其释法明理,以及引导其遵守诚实守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谭某仍然再三推脱,甚至不再接听电话,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深知,民工在恶劣条件下工作,用辛劳和汗水换来微薄收入极其不易。于是,承办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前往重庆寻找谭某下落,路途迢迢,但到达谭某户籍地后却不见其踪影。 据当地村支书介绍,谭某常年在外,未在本村居住,仅有谭某的奶奶居住在本村。法院干警便向谭某奶奶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安抚老人的情绪,一方面温和地将事情经过告知老人,经过耐心细致地与老人沟通交流,老人逐渐放下了戒备,拨通了谭某的电话,劝导谭某将尚欠徐某、张某、邓某的工钱尽快支付。后承办法官再次通过电话对谭某开展调解工作,谭某意识到自身错误,立即将工钱转给了徐某、张某、邓某,3件民工讨薪案圆满化解。 得到工钱后,徐某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称赞法官“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以上纠纷的成功化解,便是江阳区法院积极开展“司法为民再深化”专项活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缩影。 接下来,江阳区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优做细纠纷化解,打造美丽“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