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西区法院依法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李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严厉打击其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
申请执行人苟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诉讼,该院判决李某某赔偿苟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苟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李某某送达执行文书,并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李某某表示其不会写字,将财产申报表带回家写,两天后交给法院,但后续李某某不仅未申报财产,还拒绝接听本院电话,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12日,该院经了解,得知李某某在某地做农活,本院工作人员立即驱车前往,将其带回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调查过程中,该院还发现李某某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将自己名下一套商品房过户给其姐姐,其行为可能涉嫌拒执犯罪,后续该院将会持续调查。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惩戒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才是最终目标。该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罚款等手段,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谢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