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法院“执行110”实质化运行试点工作要求,合江法院迅速行动,立即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建立24小时快速响应执行机制,依法加大执行强制力度,突出应急执行,进一步兑现“真金白银”,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合江法院‘执行110’吗,我找到被执行人和他车辆的下落了!” “好,我们立刻出发!”3月21日,合江法院“执行110”电话响起,值班干警接到当事人的线索,称找到了被执行人所在地及其车辆停靠位置。
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对该线索接收处理,短短几秒内即刻“派单”,干警迅速“接单”前往,将车辆扣押并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
该案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1年,窦某在周某处购买多个小区的门窗,在支付部分款后还剩余8万余元未付清。周某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窦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3月,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窦某进行释法明理,并指出如果不履行案款,将按照法律程序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律威慑下,窦某表示愿意还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分期履行。在支付首期欠款后,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取回车辆。
不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运用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
合江县某物流运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丁某、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判决载明,二被执行人尚欠物流公司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因二被执行人未按时还款,法院将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作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2024年3月,物流公司员工向合江法院“执行110”平台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宋某出现在某砂石厂内,请求法院出警控制。到达现场后,经申请人指认,核对并确认了宋某的身份信息,遂将其传唤至法院。
协商过程中,宋某声称只愿意归还本金,拒不偿还利息,并扬言若不答应该条件就不还款。申请人表示宋某具有还款能力,提交了代理律师调查的微信转账流水,要求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经执行干警努力协商,最终因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且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行为,故依法对被执行人宋某采取拘留措施,并于当日移送至泸州市拘留所。
下一步,合江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完善“执行110”机制,跑出执行“加速度”,不断提升执行威慑力,捍卫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