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这就是车载巡回法庭,设在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初心。 近日,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将“车载巡回法庭”开进社区,成功调解一起涉家事物权纠纷,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案情简介 原告杨某的母亲申某某与被告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5年协议离婚并分居。
2018年,申某某与王某共同购买了位于峨眉山市的一套房屋,该房屋登记在申某某一人名下,王某与申某某共同居住在该套房屋中。 后申某某病故,原告杨某通过继承取得了案涉房屋的产权,遂要求王某搬离案涉房屋。王某以自己在购买房屋时出资为由不愿搬离,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矛盾冲突,杨某遂诉至法院。
巡回审判 为了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疏导沟通,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出发,详细解说了《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面从人情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自愿腾退搬离案涉房屋,原告杨某在其搬离后七日内向王某支付购房款9万元。
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对案涉房屋内的财产进行了清点 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深能动司法,以“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工作模式,实现了个案就地开庭、庭后调解,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真正将能动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巡回法庭移动的是办案地点,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今后,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将始终秉承“走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的理念,创新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举措,延伸司法职能,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