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消费者起诉销售假冒“攀果”案。消费者谢某于2024年3月初在某购物平台名为云南某果园的商家购买一箱芒果,该商家在页面对外宣传所售商品系正宗攀枝花凯特新鲜大芒果,但发货地系广西南宁,后经农业农村和交通局鉴定并非攀枝花芒果。谢某认为其受到欺诈,故诉至法院请求“退一赔三”。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并当庭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货款107.6元,并支付原告赔偿金500元。
西区法院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商、种植农户等人员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向社会释放了打击假冒“攀果”的强烈信号。庭审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区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司法保护“攀果”产业发展座谈会,对如何系好“攀果”保护“纽扣”积极进行座谈,并同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进一步凝聚保护“攀果”强大合力,唱响保护“最强音”。
“攀枝花芒果”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并以地域名称单独冠名,任何假冒“攀果”注册商标标识或以“攀果”为招牌对外虚假宣传、销售伪造产地果品,试图打“擦边球”的行为,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侵犯知识产权。本案系以司法手段保护“攀果”品牌的典型案例,也是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助力地标性产品行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将通过官方媒体、自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持续塑造“攀果”地标性形象;积极支持生产者、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权益;教育引导销售者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司法力量持续护航“攀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擦亮“攀果”金字招牌,助力保护一个“地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