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暨未成年检察工作视频会议,会上,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在会上作了刑事检察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理塘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司法办案始终,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在州院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努力提高刑检工作质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检务”能力。一是始终保持“本领恐慌感”,树牢终身学习的理念,充分利用检答网和“两微一端”等媒介平台,自觉主动学习新颁法律、司法解释等,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指导性案例的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二是注重总结办案经验和心得,在办案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促进学习交流,共享学习成果,提高办案质效;三是开办“知行学堂”,组织开展少捕慎诉慎押、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等专题业务培训会,实施年轻干警业务跟班学习制度,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水平,着力培养刑检人才;四是积极学习型检察机关,加强总结提炼,向各级平台推送更新“检察动态”,扩大媒体宣传效应,确保“三效”有机统一。
二、深化协作配合,加大“检督”力度。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与公安机关构建积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积极探索完善常态化办案联席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质化审查“社会危险性”“起诉必要性”,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通过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审前分流。
三、推进社会治理,落实“不诉”刑策。一是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送达主管部门处理,并跟踪监督执行情况。二是建立健全相对不起诉对象社会责任实践机制,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前,督促犯罪嫌疑人全力修复因犯罪行为损坏的社会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实践活动,将犯罪嫌疑人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和成效作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重要考察内容,教育、引导被不起诉人主动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三是结合办案实际,突出特定领域,向县级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成效。
四、充分释法说理,力促“刑解”达成。一方面,积极吸纳和借助各方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于伤害、毁财、滋事等刑事犯罪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开展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竭力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在此基础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完善听证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开听证力度,以“看得见”“听得到”“可触摸”的办案方式,更加充分地彰显法、理、情的结合,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组织庭审观摩,提高“现教”效果。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让党员干部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违纪违法带来的沉痛教训和职务犯罪付出的沉重代价,接受精神上的洗礼,在以案释法、以案促廉中达到“审判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警示效果,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时刻坚守廉政纪律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真正的明底线、知敬畏。
六、关注民生领域,规范“寄递”行业。为有效打击利用寄递渠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稳步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协同理塘县公安局针对利用寄递方式邮寄野生动物制品的在办案件,组织人员到理塘县邮政公司、各快递寄递点走访,针对未张贴禁毒标语、《禁止寄递物品目录》张贴位置不醒目、寄递人员对寄递物品的甄别认知能力较低、寄递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和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向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和意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堵塞管理漏洞,以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高效履职,扎紧织密理塘县邮政寄递安全防护网,以“检察蓝”守护好“邮政绿”,切实守护“小包裹”里的“大民生”。
下一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司法理念转变,以“站位提‘高’、冲量保‘质’、办案重‘效’”的刑检工作目标,坚持典型引路,深化实践与理论融合,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地;强化指标运用,以高水平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注重质与量;聚焦社会治理,以高质量法律监督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效衔接;深化素能建设,把强基固本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长远之计;加强普法教育,以推动法治理塘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做好检察履职宣传,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理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