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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法院开展 “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活动

来源:金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莫色晓华 发布时间:2024-04-02 08:45:38

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全面提升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3月29-31日,金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20余人协同青松乡开展“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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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中,法院干警同青松乡工作人员一道通过警车鸣笛示警、徒步巡护的方式进行宣传,旨在通过营造防灭火高压态势,进一步警示广大群众牢记“3.30火案”惨痛教训,自觉遵守“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活动足迹从林区到集中安置点,从郎德山头到西溪河畔,遍布青松乡各个角落,实现了防灭火工作宣传“零”死角,警示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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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松乡各卡点及瞭望哨,毛金华院长详细了解护林防火开展以及值守人员生活保障情况,对他们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将生活物资送到值守人员手中,希望他们继续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继续立足岗位完成好护林防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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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金阳县法院将继续全覆盖、多维度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紧要期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防灭火宣传及工作督导力度,为青松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责任编辑: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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