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以法为帆 护航毕业季!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吴莹 发布时间:2024-04-01 09:58:07

又是一年春来到,梦想与春日的微风撞了个满怀,大学校园里春招现场人来人往,高校毕业生如何绕开求职陷阱,降低法律风险呢?

3月27日,彭山法院走进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春招现场,贴心打造“以法为帆,护航毕业季”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护航毕业生们的求职路。

阳光洒在春季招聘会的现场,招聘者、求职者热情洋溢,普法摊位前也早早围满了大学生,认真翻看着干警手里的《劳动合同法指南》,不时提出问题疑惑。

1711936709445.png 

“试用期应该给我们买社保吗?”“三方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几位穿着正装的同学走上前问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该购买社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详尽解答,每一份手册都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1711936736436.jpg 

活动当天下午,学术厅内座无虚席,彭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宋议法官以《以法为帆·护航毕业季》为题,针对毕业生最为关注的求职困境,通过“试用期,你了解吗”“这些劳动合同不能签”“可以放弃社保吗”“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五个板块,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普法现场课。

1711936748793.jpg 

宋庭长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个个生动、真实的案例,以短视频、漫画等方式搬上荧幕,将枯燥的劳动法知识转化为生动实用的职场指南,引导学生们识别求职“雷区”和“误区”,用好法律,完美“避坑”。笔尖在纸页跳动,空气中弥漫着求知的热情。

1711936766485.jpg 

在互动答疑环节中,学生们踊跃提疑,“请问,如果在实习期间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如果三方协议在签劳动合同之前就失效了,那为什么不直接签劳动协议?”…...面对同学们迫不及待抛出的一个个问题,民庭庭长罗佳琪法官不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还给出具体的操作建议。你问我答间,法官用耐心与专业,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与赞誉。

 

眼下正值找工作的“旺季”,希望即将步入职场的大学生们擦亮眼睛,谨防就业“陷阱”,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避免踩“坑”!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