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18:50,资中县人民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电话铃响起:一租赁合同案件申请执行人谭某在眉山市彭山区发现了被执行人马某踪迹,请求法官立即到达现场。
“资中、彭山两地相距150多公里,警车最快也要开1小时50分才能到达,加上集结准备时间起码需要2个小时才能赶到!”现场干警第一时间将接警情况向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立进行了汇报。
“两个小时?等我们跑拢黄花菜都凉了!”一旁的值班干警面露难色。“不怕得,我马上跟眉山市彭山区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打电话请求支援。今晚由我带队,王建雄法官准备好执行法律文书,值班法警带上装备,十分钟后出发!”张立安排部署到。
接到求助后,彭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找到被执行人马某并将其传唤至彭山区法院。当晚21时,资中县法院执行干警赶到彭山区法院并接管被执行人马某。
彭山区法院向资中县法院移送被执行人
此时的马某被两地法院执行联动所震慑,已无侥幸心理,当即支付了拖欠多年的19540元欠款。针对马某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的不诚信行为,资中县法院当场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被执行人马某当场支付了罚款。至此,一件历时两年的租赁纠纷在彭山、资中两地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干警的通力协作下,三个小时圆满执结。
据悉,为及时回应当事人执行诉求,全面提升执行查人找物效率,全省法院启动了“执行110”工作机制,通过构建“执行+警务”大执行工作格局和异地全域协同工作机制,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的沟通更畅通,让执行队伍反应更迅速、执行更到位,对逃避履行、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精准打击,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